
我也算是個經常說寫就寫 和 工作性質本來要寫蝗蟲文章(比喻)的人,甚至被一些香港朋友說我沾染了大陸文書風格,深究之下,也僅只是因為篇幅吧了。我自覺我自己對這個比喻很難釋然。
- 我認為在很大程度上(猜想),專欄式短文受到歡迎,因的根源應跟閱讀習慣有關,而不是書寫習慣。
- 文章有不必要的長度,讀的人痛苦。這痛苦的衡量關鍵是,讀者要真的讀進去了,才知道篇幅長短的必要性。
- 我以為,那些只見長文就動念不讀的讀者,大概都抱著找零食的偏食胃口而來(比喻),見篇幅有某程度鋪張而去。「零食」這個比喻不好的地方在,它只說明了胃口,卻說不出無所謂零食口味這選擇的本質。
- 文章是不是有必要變長,建基於寫文章的人想要著眼的就有那麼多。
- 動胤以長度或篇幅來標籤長文 或 屢產長文的作者,是犯了點以偏蓋全的毛病。
寫長文特別需要注意標點,注意重複,注意句構,注意段落分佈、段落長度、段落副題、分段跳行和整體結構。這些用掉了的時間和心機是值不值,真的讀進去的讀者是能判斷的,有些沒有讀進去的讀者卻一拳否定了,我為被標籤了蝗蟲文體的文章悲哀。
「蝗蟲文章」,這叫人不舒服的比喻,或許,可以有效警惕我們這些寫長文的傢伙,該多注意在宏樣文章裡塑造閱讀趣味,怎樣調節文章的節奏,以嚮各種各樣讀友的閱讀口味和習慣。
但,這比喻也有可能叫一些不願擴闊閱讀視野的讀友,在不經再次細想的情況下,藉借這比喻,作慣性全面推翻、拒絕和歧視那些篇幅相對長的文章。至少,我對它所感到的不舒服,就在這裡。
湊巧,造成所謂的盲目,往往來自一面倒對簡潔結論的追求。
像「簡單就是最好」(例子),可能因為句子瑯瑯上口,又方便人對號入座,我就觀察到學院裡有很多學生拿它在論文裡自圓其說。「簡單就是最好」這句話,放在適合的地方說得通,單獨離開了文章,在很多情況下是錯的。但因為它自行構成了一種宣告,落在做學問不清不楚的人手上就會構成謬論。我在作業裡用紅色字體提醒學生:「它短,它的有效應用範圍相對淺窄。」
短,未必就不能有力,短文要寫得好,不容易。精彩的立論不一定需要巨構,問題在所謂量力而為,如何調整題旨針對性的長闊高深,我也還在學習。
像我遇過一些碩士準畢業生寫的文章,在篇幅上非常簡潔,針對性方面卻幾乎無所不包。這些文章作業,出現大量缺乏嚴格關聯意義的句段,其著眼著力又不倫不類。像幾股不能融會貫通的氣功真力般互相碰撞(比喻),又像個千瘡百孔承不了水的竹籮般不斷漏水(比喻)。這種文章會因為讀者閱讀取態代入的不同,而讀出不一樣的理解來,就像我剛剛野蠻採用的兩個壞比喻,自由心證。
做老師的,去跟他們提出不合理的地方,多舉幾個例子說明,向他們個別指出這份無所不包裡面有甚麼謬誤,厚臉皮子的學生可以針對例子回覆你,說他可從來沒有這麼(像我舉的例子)說過。的確,他的文章可能甚麼都沒說過。
我不敢在這裡單打那些邏輯狂,但是,寫作如果只在乎自己不要甚麼,就有很大機會逐漸忘記了自己本來要的是甚麼。長文不一定博得合宜,短文不一定就精得到位。我的個人優先,主要在結果裡到底呈現了甚麼,而不是過程裡表現得怎麼樣。
PS:有人跟我說:如果寫東西總要這麼在乎歧見的隨時討伐,要不就會寫得更長更痛,要不就會寫成那種歡迎歧見的自由心證式文章,除非成長和適應得夠快,要不真是不如不寫了。
我一點也不在乎。要是我錯了,GET HURT,我一定更有效率的學到東西。我BLOG裡的COMMENT不設篩選確認的原因,就是巴不得有更多人跟我分享歧見。
延伸閱讀:
映雪:蝗蟲文章
映雪:比喻和例子
MK:只宜說明,切忌說理







12 回應:
請問
1)就以現在這篇來講, 你是耗了多少時間打/寫出?
2)你自我介紹講你目前旅居北京, 但你又用blogspot, 你究竟是怎樣做到的?
謝謝
匿名君好
1)看WORD的存檔,大約從開檔案開始計算有三十多分鐘,包括修改病句和添加查找確認那些延伸閱讀的網址(約十多分鐘左右)。我想,寫文章的速度各人不一而足,能做到一書而僦無須修改的人卻很少。我個人來說,超短和超長的文章,費在修理上的時間幾乎一樣,大概佔了寫的時間的一半。
2)在國內,進入BLOGGER.com沒有問題,進入自己的BLOGSPOT頁面才會有問題。BLOGSPOT可設定有新回覆時轉送為電郵通知用戶。另BLOGSPOT有MAIL TO POST的功能,貼文可透過內訂的電郵戶口來傳貼。
本來北京前個把月還曾經一度開放過BLOGSPOT的瀏覽自由,最近又封了。真要像在國外般正常觀看頁面,技術上,我們只可以依賴PROXY。工具來說,國內有很多人研發了些工具程式,來代替人手自動尋找有效的PROXY。但有大部份時間這些工具都會失效。有時候數個星期都連不上,有心上來時我都抱著碰碰運氣的心態。
不客氣。
需要幫忙的話,可給個電郵我,看看怎麼把問題解決。
A大, 聖誕快樂
>>>寫作如果只在乎自己不要甚麼,就有很大
>>>機會逐漸忘記了自己本來要的是甚麼
讀到這句時, 感到正中要害
(中了毒箭, 倒下)
如果把寫文章比喻為在荒郊野外探險
探險隊經歷長時間路程
有時候需要重覆多看一下地圖
檢查方向有沒有走錯
負責帶隊的如果自己也不清楚要到的目的地
那麼就是漫無目的的探索
有時候寫長文章很容易迷失
我想跟地圖寫不清楚有關吧
一樓匿名者是我
是即食麵文化令你生起抗拒感罷? 但似乎時代的節奏是如此, 科技神速進步大程度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形態, 人們的attention span(不知中文叫什麼)只會愈來愈短
「寫作如果只在乎自己不要甚麼,就有很大機會逐漸忘記了自己本來要的是甚麼」
俞伯牙遇得見鐘子期, 摔琴他也罷了, 其實你自求己道就是, 都不必過於感慨. 除非你是要「糾正」一個時代
半個鐘. 我的文字通常好草就, 有時, 好多地方的草草收筆是顯然而見的(包括這一篇), 然而卻至少花一個鐘.
有時, 單單在什麼地方下一個回應, 就己經花掉我差不多一個小時 =0=
「它短,它的有效應用範圍相對淺窄」這句話在一般情況下而言,我想是對的也接近同意。可是,簡潔就有著它的獨有美麗,有時侯所包涵的可比千言萬語的贅述文章有更高更深的意義。
一首幾句的詩訴說的情懷就,很多時比一篇數十萬字的文章更能表達作者心中所想所描述的景象。
我又来啦~xiongxiong~天冷不要被冻到耳朵~hehe~第一次leave word给你~恩~我去倒杯coffee~还要再细细看^~^
相信只有書呆子才會去計較文章的長短.
長短是決定於寫作目的,對象,場合和內容. 它只是表達手法的其中一項要考慮的東西而已.
小A我问你个问题哦。
如果写文章,是为了传达想法,但是写得太长,读者就不读了,想法就传达不出去了,那怎么办?缩短吗?缩短了就说不清楚了。
我想出来的办法是做超联接(哈哈哈)。先写段落大意,然后有兴趣深入了解的人,点了超联接再去看具体内容。
你觉得呢?
我觉得长文章未必难读,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看起来才爽哪!和内容有关!《天龙八部》和《飘》,都能一两天就干完,没人会叫苦连天。
另外,你这blog的文章很好读。长度刚好。
說點個人意見,其實超連結的確是網絡提供了的方便。但我以為一篇文章是應該自圓其說的,它的理論系統中每一個環節是應該不假外求的,而能自成一個系統的。
映雪,
所以你觉得超链接这个办法不好,是吗?
那你觉得什么办法好呢?又不能太长,又要清楚明白地传递信息给读者。
另外,我上面说的超链接,是在一篇文章里头的。比如,第一段写了四个观点。然后每个观点做成一个超链接。读者点第三个,就直接被带到第四段去了。
有点像很多网页上做的那种,最好还有“返回”选项的。:D
嗯,這種連結我也有做過,不過只是用索引來連去文字的另一些部份,例如注譯,附錄那些。
我想,有時侯文章不容易如此的去羅列觀點,畢竟,有時觀點不是完全的並列,它們會是有脈絡的。只恐怕讀者從這種連結中跳過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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